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http://www.txbyjgh.com/m/日前,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在市政协征求意见建议。部分政协委员通过“政协直通车”等履职平台参与立法协商,提出意见建议。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委员们认为,为了加强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更好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实际,制定相关办法。《办法(草案)》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时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符合建设工程档案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建设工程档案。委员们认为,应当明确建设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时限。《办法(草案)》明确,鼓励和支持城建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委员们认为,为鼓励城建档案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创新,应支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数字化网络和管理系统,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高效管理。针对加强城建档案利用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城建档案查阅系统,创新利用服务形式,强化利用服务功能,为社会提供优质、便利、精准的城建档案利用服务,委员们认为,应当加强城建档案编研工作,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委员们建议,通过出版和展览研究成果,开展公益讲座和科普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城市更新、风貌保护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加强红色城建档案的保护利用,发掘城建档案的红色资源,建立城建红色档案资源专题目录和数据库,为上海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提供服务。原创政协头条作者:政协头条记者顾晓红原标题:《政协委员建言《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草案)》》阅读原文(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