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税法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

1.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

①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③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④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上知识点整理来自中华会计网校注会综合阶段课程,推荐课程配套的三本辅导书。

基础强化:讲解基础知识;案例提高:掌握解题方法与技巧;模拟试卷:冲刺备考。

¥15中华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应试指南基础强化+案例提高+模拟试卷淘宝旗舰店¥.75¥购买已下架


转载请注明:http://www.mkmrc.com/ways/16117.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