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城建档案验

近日,贵阳市住建局发现本市出现“只有通过指定档案服务企业才能验收移交工程档案”等虚假信息,扰乱城建档案验收移交工作环境,损害城建档案馆形象。为澄清虚假信息,还原客观面貌,特通告如下:

一、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依据《贵州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等法规、标准开展城建档案接收工作,并对外公布相应的业务标准、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详见附件)。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无偿为企业提供城建档案整理咨询、指导培训、验收移交办理等业务服务。

二、城建档案整理移交事项不是国家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建设单位是城建档案移交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完全有能力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办事指南等依据文件,开展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著录及移交等工作。

三、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从未委托或指定任何企业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城建档案整理、声像档案拍摄、档案报送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业务咨询;声像档案:;培训预约(传真):。

五、贵阳市住建局提醒广大企业、群众提高警惕,如发现有任何企业或个人以指定档案服务企业、市城建档案馆或相关工作人员等名义从事城建档案整理、声像档案拍摄、档案报送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请立即向市住建局机关纪委投诉或向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反映。

六、问题反映及投诉渠道。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市城建档案馆,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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