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中的有和无

  

  当今社会,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得到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与助推器”。在城市文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多年前,老子提出了“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观点,如今千年已过,该观点却与当今城市建设与治理理念不谋而合。“利于民”、“惠于民”、“用于民”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核心。

  首先,城市建设的一切基础建设与配套管理应该“利于民”。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要以“利于民”为目标,一切应以中国的国情为立足点,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与配套管理。立足当下,放眼未来,做到长效管理与建设机制,以“利民”为己任,形成新的城市建设与发展、管理理念,从“有”到“无”,达到新的城市建设与发展水平,实现历史飞跃。

  其次,城市建设与管理要“惠于民”。纵观历史,一切脱离实际、脱离人民的政权与政策都是行不通的。我们今天的城市建设与管理要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要以“惠民”为目标,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中国的精准扶贫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是与惠民政策密不可分的。城市建设与管理要取得长效目标,必须坚定不移走“惠民”路线。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有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城市建设的主导作用,才能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发展要求。

  再次,城市建设与管理要必须要用“于民”。我们党和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与发展中,人民群众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只有牢牢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我们党和国家的建设者要虚心听取人民的批评与建议,耐心听取人民的心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定不移走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发挥人民民主的作用。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就是人民群众,如果不能“用于民”,则本末倒置,违背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初心,违背了党和国家的要求。

  城市建设和管理要始终坚持“利于民”、“惠于民”、“用于民”,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国家长效管理机制,让国家与社会得到新的发展,带给人民幸福感、归属感和安全感。让人民群众能参与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来,人人成为建设者与参与者,实现“有”和“无”的突破,让城市建设和管理步入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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