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城市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年2月24日至2月26日。据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拟激励支持对象进行评选,确定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如下: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亳州市湖南省湘潭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东省深圳市河南省郑州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山东省青岛市江苏省徐州市四川省遂宁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2月24日至2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来源:住建部